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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对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无线电波幅射的工程设施选址定点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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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事项  可能对无线电台造成有害干扰的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定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受理部门  监督检查处
申报对象  工程建设单位、个人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相关网站  www.miigz.gov.cn
收费标准  无收费
 
联系人  熊清国
联系电话  0851-5253674,5253643
传真  0851-5251518
电子邮件  
办事地点  贵阳市省府路
邮编  550001
备注  
办理事项的说明:工程可能对已建成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
 
申请材料:工程建成后可能对其合法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提供明细的工程无线电波辐射的材料
 
办理事项流程图:提出申请,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城市规划部门同意后方能确定工程地点
 
暂无任何材料可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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