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办事项 |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效发射实验批准 |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 受理部门 | 频率台站管理处 |
| 申报对象 | 使用频率的单位、个人 |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相关网站 | www.miigz.gov.cn |
| 收费标准 | |
| 联系人 | 熊清国 |
| 联系电话 | 0851-5253674、5253643 |
| 传真 | 0851-5251518 |
| 电子邮件 | |
| 办事地点 | 贵阳市省府路 |
| 邮编 | 550001 |
| 备注 | |
| 办理事项的说明: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 |
| 申请材料:无线电管理机构同意研制、生产的批文和核定研制、生产的资料 |
| 办理事项流程图:1、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2、指配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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